各培养单位、各专业指导组、各位导师及硕士、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5年冬季硕士、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应指导研究生按照本学科、专业制定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请点击查阅)完成学位论文,研究生应按照本单位的时间表和要求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二、导师、学科专业指导组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学分、年限、导师和指导组意见、以预答辩和重合率检测为主的学位论文审查等),审查通过的,受理学位申请,并安排专家评阅。若在论文审查过程中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告。
三、专家评阅一般应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均为双盲评阅。评阅意见须发给导师审读并由其送达研究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进入答辩程序。
四、学位答辩须严格遵循学校规定组织,答辩信息应提前3日在二级单位网站首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学位答辩原则上应以现场会议的形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经指导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
学校将自2026年起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意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需在答辩程序中增加推优环节,详见《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主页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五、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成果认定工作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本学科、专业制定的具体要求。
六、各单位需认真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保会议有效、规范。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行使审议职责,对重点审议论文严格审核,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对于在国家和广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各单位、学科和导师应对研究生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抵制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八、根据学校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凡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论文必须根据学校规定事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开题及撰写,并按有关要求安排送专家评阅及答辩。在最后提交终版论文时提出的定密或内部论文申请一律不予接收,且将按文件追究相关责任。内部论文须正常参加抽检,涉密论文解密后将100%列入被抽检名单。
九、为加强学位授予全过程质量管理,学校将逐步构建学位论文共享体系,已于2025年6月起公开博士学位论文,拟于2027年公开所有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各单位应按要求收集和提交《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主页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十、各单位需根据学校整体时间表(附件1),明确本分委会的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和要求,并及时向师生公布,并于2025年11月10日前按照附件1的要求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含《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主页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各位导师、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时间表完成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冬季批次学位获得者需于12月30日前提交最终存档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向各部门提交的版本务必一致,均需签字盖章完备,将用于学位论文抽检和论文公开。此前各环节(预答辩、送审和答辩除外)审议版本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可简装,除必要外无需彩打。
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将随机对各单位学位审核过程进行督导检查,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审议处理。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4日